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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吉林省重点建设大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A类建设高校,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单位、欧盟“伊拉斯谟计划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全国应用型高校联盟发起单位、CDIO工程教育联盟、中国电力高校联盟成员单位。
【资料图】
三校并立•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工程学院
1951年4月,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创建,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
1952年11月,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更名为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1953年4月,长春土木建筑工业技术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3年9月,长春土木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5年6月,更名为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
1956年7月,重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58年10月,冶金工业部长春建筑工程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
1963年5月,长春冶金建筑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建筑学校。
1969年5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冶金局。
1978年6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83年9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1984年10月,长春冶金建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专科学校。
1992年4月,长春建筑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1]
•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工程学院
1952年8月,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创建,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11月改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
1953年9月,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
1955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
1956年7月,重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58年10月,冶金工业部长春地质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
1963年5月,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学校。
1969年5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隶属于吉林省冶金局。
1978年6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隶属于冶金工业部。
1985年1月,长春冶金地质学校更名为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
1992年4月,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地质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5月,长春地质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校园风光
1953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创建,隶属于燃料工业部。
1953年10月,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力发电学校。
1955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58年7月,长春水力发电学校更名为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
1958年11月,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厅。
1960年5月,吉林省长春水利电力专科学校更名为吉林水利水电学院。
1962年8月,吉林水利水电学院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水利电力部。
1970年5月,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更名为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隶属于吉林省水利局。
1979年12月,吉林省水利电力学校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水利部。
1982年3月,东北水利水电学校,隶属于水利水电部。
1985年7月,东北水利水电学校更名为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1988年6月,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改隶属于能源部。
1992年4月,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更名为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3月,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电力工业部。
1995年1月,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东北电力集团公司。
1997年,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合并发展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
2007年2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学校成为全国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七十所大学之一。
2011年9月,学校被教育部正式批准为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在水利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2017年8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共建长春工程学院正式签订协议。
2018年1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实施高校。
2019年1月,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单位。[2]
2019年7月,学校被吉林省认定为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2020年3月,学校被吉林省认定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应用型A类建设高校,跻身吉林省9所重点建设大学行列。[3]
2020年5月,学校为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A类高校建设高校[4]
参考资料1. 历史沿革 [引用日期2020-08-02]
2. 学校召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作布置会 .学校召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工 [引用日期2020-08-02]
3. 长春工程学院四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引用日期2020-08-02]
4. 【喜讯】长春工程学院入选吉林省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示范高校A类高校-长春工程学院 [引用日期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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