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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什么时候开始施垃圾分类?《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给出了答案,昆明10月底前在试点区域将实施垃圾分类。
《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今年9月30号前,昆明市要完成有害垃圾收集点布点设置,规范有害垃圾数量、种类,规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实现定时定点或预约分类收集,并根据有害垃圾收集点分布现状,调整优化垃圾收集路线,配置标识清晰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分类收集。
10月30号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经开、度假等区2019年要在辖区所有街道办中选取不少于60%的街道办,进行试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其余辖区选取不少于30%的街道办和乡镇进行试点,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要求。11月30号前,要初步形成可回收物收运系统,结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和环卫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集中投放点和回收站点,特别是建立大件垃圾回收站点,实现集中收集、二次细分、回收利用。12月30号前,要提高有害垃圾处理能力,初步形成有害垃圾处置系统,基本实现常规有害垃圾,如废弃电池、荧光灯管等综合无害化处理。
12月30号前,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能力达到每天500吨,利用现有处理技术,探索在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酒店、住宅小区、居民家庭等因地制宜安装环保检测达标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就近处理餐厨、厨余垃圾,最大程度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020年12月30号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各自建成1处大件垃圾收集处理末端设施,实现家具等大件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同时根据可回收物收集情况,培育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
据了解,昆明市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四大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垃圾分类后,具备条件的社区应根据实际设置生活垃圾细分投放设施和分类督导员,指导监督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都市条形码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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