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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报送验证时,身份验证状态“验证不通过”的,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应核实该人员身份信息,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进行操作:
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错误
存在居民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人员信息,确认原因为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录入错误的。
1.在扣缴客户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人员,双击进入【人员信息修改】;
2.在【人员信息修改】页面,修改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目前仅允许对其中一项修改,不得同时修改;
3.必须确保修改后的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若修改后的信息仍验证不通过,则会保存失败,必须重新确认和修改;
4.若验证不通过人员已经离职,按上述步骤修改人员信息后,需确保人员状态为“非正常”。
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无误,但验证不通过(非曾用名)
存在报送成功但居民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人员信息,但经确认,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真实有效且录入无误(非曾用名情况),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请办理。
1.由纳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特殊信息采集】处理;
2.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处理完成后,扣缴单位点击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勾选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人员,选择【更多操作】-【身份验证状态更新】功能,获取最新的验证状态。
非本单位人员信息录入错误
存在【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情形的人员,经确认不是本单位人员,且未与本单位发生任何综合所得涉税行为的,必须逐月删除涉及人员的申报信息,并作离职处理,将离职日期填写为任职日期当天。
【删除申报信息,可采取非批量删除或批量删除的方式】
1.采用非批量删除的方式: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
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中涉及人员,然后点击更多操作中的【删除】,可将该人员明细记录删除。最后重新计税和申报。
注: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2.采用批量删除方式:
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进入相应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选择【更多操作】-【批量导入删除】,进入批量删除界面;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将身份验证不通过数据填写模板后点击【导入】-【导入数据】,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后点击【批量删除】,完成后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
完成人员明细数据删除后,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重新计算】,重算累计数据和应补退税额后,进入申报表报送,点击【报送申报】,报送更正后的申报表。
若存在申报异常问题的,删除涉及人员的明细申报信息时,需要从异常申报的第一个月开始逐月删除明细。
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机关)更正过的,或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机关)更正。
【对涉及人员做离职处理】
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人员;在【境内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做以下处理:
(1)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其他”的,有任职日期的,需填写与其一致的离职日期;无任职日期的,直接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如果此类人员是外籍人士,参照上述操作处理。
扣缴单位内同一纳税人同时存在身份验证通过和验证不通过信息的
采集本单位人员信息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录入错误,生成身份验证不通过的档案;发现错误后,并没有修改原档案信息,而是另新增正确的人员信息,重新生成身份验证通过的档案,导致该人员存在多个档案。
1.由纳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扣缴单位证明(需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扣缴单位公章)到主管税务所或办税服务厅(具体咨询所在区县)办理并档业务。
2.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完成并档后,扣缴单位点击扣缴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更多操作】,选择【特殊情形处理】-【人员并档】,选择正确的人员进行获取并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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